贵州省疫情期间税费(疫情税费优惠政策)

南城 22 2026-02-20 14: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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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汇总

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税费负担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以及社保费减免等措施。以下是主要政策汇总:增值税优惠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销售 对纳税人生产 、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

特殊情况下可延缓3个月缴纳税费。公益捐赠税收优惠 企业和个人捐赠给公益性社会团体、政府及医院的现金与物品用于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捐赠支出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社保数字证书免费使用 疫情期间(2月至6月)社保数字证书免费办理,并可免费使用近半年 ,用于网上操作社保事项。

物资保障类政策(3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 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其新购设备用于生产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可全额退还。政策目的:支持企业扩大产能,保障医疗物资供应 。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 ,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消费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推出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支援抗疫一线人员:个人所得税免征: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按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以及取得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 ,免征个人所得税 。

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壹〗、捐赠财产印花税减免 捐赠财产给政府、学校 、社会福利单位的,免征印花税。防疫相关收入免征个税 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与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发放给员工的预防疫情药品 、防护用品等实物(非现金)免征个税 。个体工商户税费延缓 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可重新调整定额 。

〖贰〗、无偿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 ,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政策目的:降低捐赠成本,提高社会捐赠积极性。

〖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 。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 ,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消费税。个人和企业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支出,均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肆〗、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 、防护用品等实物 ,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伍〗、疫情期间房租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针对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减免与延期支付,以及对减免租金出租人的税收优惠。

〖陆〗 、疫情期间企业减免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减征增值税的处理方式若企业符合减征条件 ,需以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为基准进行纳税申报 。例如,若某企业原适用税率为6%,但因政策调整减按3%征收 ,则申报时需按实际计算的3%税额填写申报表。

疫情物资捐赠税务处理

〖壹〗、疫情期间捐赠的物资可以扣除。在特定时期 ,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防疫捐赠 ,具体规定如下:捐赠渠道与对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防疫的现金和物品,以及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防疫物品,均符合扣除条件 。

〖贰〗、疫情期间物资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免征 ,以及申报方式三方面内容。

〖叁〗 、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具体处理方式如下:增值税处理企业捐赠物资时,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肆〗、疫情捐赠的税务处理要点如下:增值税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 ,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的款项或物资,不涉及增值税 。即捐赠行为本身不视同销售,无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也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

〖伍〗 、疫情捐赠物资一般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其会计处理需结合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进行规范操作。具体处理逻辑如下:捐赠环节的会计处理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用于公益性捐赠时,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陆〗、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税务处理主要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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